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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讀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橐黾彝リP系和諧與否,頭連著家庭的幸福感,頭連著社會的安定團結。
          對方婚前隱瞞病情該不該介意?婚姻中對方欠的債你有沒有義務還?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屬要聽誰的?……這些婚姻家庭的“煩心事”,聽聽民法典怎么解答。

          1、對方婚前隱瞞疾病,你該何去何從?
          【案例】
              安徽淮南女子陳某與相親認識的男子周某登記結婚后,發現周某經常很難控制自己的情緒,并背著家人服藥。陳某在遭受多次驚嚇后被迫離家出走。2019年,陳某提起離婚訴訟。她隨后從法院得知,周某在婚前就患有重度精神疾病并曾多次住院治療。
          【說法】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真誠亦然。當婚姻面臨“二選”的難題,是該與愛人共渡難關,還是該維護自己的知情權?
          根據現行婚姻法,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屬于禁止結婚的種情形。但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對方對此知情,那么疾病還是結婚的障礙嗎?
              對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取消了將疾病作為禁止結婚情形的規定,明確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方;不如實告知的,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橐鰺o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孫若軍認為,民法典不再將疾病列為禁止結婚的情形,將由此導致的無效婚姻改為可撤銷的婚姻,體現了法律對當事人結婚權利的保障和對當事人意愿的尊重,這是社會的進步。
              “為避免隱瞞病情有可能給另方當事人帶來的損害,民法典規定了患有重大疾病的方負有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的義務,并賦予了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這對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以及合法權益具有積意義?!睂O若軍說,對于該規定如何適用、“重大疾病”如何認定,以及舉證責任等問題,法律還有待進步明確。
          2、對方在婚姻中欠的債,你有義務還嗎?
          【案例】
              湖南邵陽女子曾某在離婚后,發現前夫唐某曾在二人分居期間,以資金周轉為由借款100萬元。因借款發生在婚姻存續期內,曾某被判負有連帶清償責任。4年多來,曾某因唯的自有房產被法院執行,不得不帶著兒子在外漂泊。2019年,檢察機關就此案向法院提起抗訴,曾某終于盼來了改判。
          【說法】
              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有哪些?歷來是離婚糾紛的焦點之。在共同債務問題上,民法典吸納了高法相關司法解釋的內容,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同時,夫妻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孫若軍表示,此規定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強化了債權人的舉證責任,對家庭和弱勢群體實施傾斜性的保護,充分體現了民法典的人文關懷,同時也對促進夫妻關系朝著更加平等的方向發展具有積的推動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夫妻共同財產方面,民法典增加了“勞務報酬”和“投資的收益”兩類。比方說,即便是夫妻方婚前單購買的房產,若婚后用于出租等投資行為,所得收益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孫若軍說,這處修改吸納了高法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對司法裁判經驗和成果的總結,擴大了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強調了勞動所得共有的婚姻共享立法理念。
          3、離婚后孩子跟誰過,誰的意愿重要?
          【案例】
              山東平度女子張某因與丈夫感情不和起訴離婚,法院判決兩歲的女兒由她撫養。孩子的父親孫某對審判決不服,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然而還沒等判決結果下來,孫某便與家人到張某家中將熟睡中的女孩強行抱走。經法院多次調解,孫某才將女孩歸還給張某。
          【說法】
              孩子的撫養權,往往是夫妻“離婚大戰”的爭奪焦點。撫養權的歸屬到底誰的意愿重要?民法典給出了明確答案。
          現行婚姻法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將“哺乳期”改為“兩周歲”,并規定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在審議民法典草案時,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已滿八周歲的子女已有定自主意識,在撫養權問題上應當尊重他們的意愿。民法典吸納了此建議,增加條規定: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來源:本站   編輯:普通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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